各教学院、校属各部门(单位):
2025年11月9日是第 34 个全国消防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国家消防救援局定于11月份在全国开展消防宣传月活动,主题是“全民消防生命至上——安全用火用电”。根据江西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江西省消防救援局《关于开展2025年全省消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做好消防宣传月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和消防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各教学院、校属各部门(单位)要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和消防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消防宣传月活动的首要任务和核心主线,通过举办专题班会、集中学习等多种形式,深刻领会把握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与实践要求。要广泛宣传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强化全社会共同参与消防工作意识,规范群众用火用电行为,加快推动消防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要结合本院本部门消防重点工作实际,检视成效、查找不足,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宣传贯彻措施,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消防工作的强大动力和实际成效,牢牢守住安全发展的底线。
二、开展安全用火用电综合治理工作
1.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要求,加强老旧线路维护检查,防止电线电缆超负荷发热或破损裸露和易发热部位(插座、开关)过热等现象产生电火化引发火灾。
2.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加大食堂、宿舍、教学楼、实验室、图书馆、会议室等消防重点区域的排查整改工作。在设备使用高峰期,安排专人巡查看护,防止使用不当或设备故障引发火情。
3.根据省消防救援总队、省司法厅联合开展的以安全用火用电为主要内容的“百万网民学法律”消防专场知识学习活动(活动时间:11 月 1 日-30 日)。要广泛动员全校师生,通过“江西消防”微信公众号(附件 1)进入答题,此次活动将纳入学校平安建设考评。
三、组织开展火灾警示教育活动
各教学院、校属各部门(单位)要结合本院本部门的火灾风险特点,从省消防救援总队火灾警示录资源库(下载链接:http://jx.119.gov.cn/news-show-18754.html,亦可通过附件1“火灾警示录”合集二维码访问)下载与自身场景相对匹配的火灾警示教育片。采取集中观看、座谈研讨等形式组织学习,通过真实案例警示,教育广大群众以案为鉴,强化火灾风险预判与防范意识。
四、组织开展消防基本技能实操实训
学校保卫处将组织开展消防基本技能实操实训,请各单位积极配合并自行开展,切实做到人人“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会使用消防软管卷盘、会使用消火栓”。校保卫处将邀请袁州区消防救援部门帮助开展培训工作,各单位也可通过江西消防网、江西消防微信公众号预约。确保每位参与员工能掌握灭火基本技能,提高初起火灾处置和自防自救能力。
五、组织开展全员应急疏散演练
我校2025年已经开展数次消防应急疏散演练,后期将持续进行,请相关单位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下半年应急疏散演练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落实,各单位要认真分析消防安全形势,积极倡导本单位员工主动熟悉疏散通道,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快速、安全逃生。
六、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改
各教学院、校属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宜春学院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有关要求,重点针对维修改造期间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等突出问题进行全面开展隐患排查,主动整改用火用电安全问题,对发现的隐患立行立改,无法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时限与责任人。
请各教学院、校属各部门于11月30日下午15:00之前将本单位学习情况,消防活动答题情况及通知相关要求材料的电子稿、纸质稿(盖章)交保卫处消防科102办公室收。电子邮箱:xialan114@qq.com
特此通知
宜春学院平安建设办
2025年11月4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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