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职责
(1)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3)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4)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5)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6)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7)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8)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9)实行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10)对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2、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2)统筹安排生产、经营、科研等活动中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3)为消防安全管理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5)组织防火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6)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或义务消防队,并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装备;
(7)针对本场所的实际情况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3、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
(1)拟订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落实;
(3)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预算和组织保障方案;
(4)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
(5)组织实施对本场所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和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6)、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或义务消防队,开展日常业务训练;
(7)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8)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9)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4、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1)组织实施本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计划;
(2)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开展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3)按照规定实施消防安全巡查和定期检查,管理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维护管辖范围的消防设施;
(4)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不能消除的,应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
(5)发现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人员疏散和初期火灾扑救。
5、消防控制室值班员职责
(1)熟悉和掌握消防控制室设备的功能及操作规程,按照规定测试自动消防设施的功能,保障消防控制室设备的正常运行;
(2)对火警信号应立即确认,火灾确认后应立即报火警并向消防主管人员报告,随即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对故障报警信号应及时确认,消防设施故障应及时排除,不能排除的应立即向部门主管人员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
(4)不间断值守岗位,做好消防控制室的火警、故障和值班记录。
6、保安人员职责
(1)按照本单位的管理规定进行防火巡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
(2)发现火灾应及时报火警并报告主管人员,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协助灭火救援;
(3)劝阻和制止违反消防法规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
7、电气焊工、电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操作人员职责
(1)执行有关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履行审批手续;
(2)落实相应作业现场的消防安全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3)发生火灾后应立即报火警,实施扑救。
消防安全制度
1、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应建立防火巡查和防火检查制度,确定巡查和检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
(2)防火巡查和检查时应填写巡查和检查记录,巡查和检查人员应在记录上签名。巡查、检查中应及时纠正违法违章行为,消除火灾隐患,无法整改的应立即报告,并记录存档;
(3)防火巡查时发现火灾应立即报火警并实施扑救;
(4)除公众聚集场所(商场、宾馆和公共娱乐场所)和火灾高危单位外,各单位应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结合实际组织夜间防火巡查;
(5)公众聚集场所以及火灾高危单位在营业和生产期间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二小时一次,营业结束时应当对营业场所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
(6)防火巡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a.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b.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锁闭;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c.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
d.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在位、完整有效。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清晰;
e.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f.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7)防火检查应定期开展,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至少每月进行一次。
(8)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a. 火灾隐患的整改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b.安全疏散通道、楼梯,安全出口及其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
c. 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
d.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e. 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f. 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g.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h.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防火、防爆和防雷措施的落实情况;
i. 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消防控制设备运行情况及相关记录;
j.防火巡查情况;火灾隐患的整改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k. 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l.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2、消防宣传与培训制度
(1)应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对从业人员的集中消防培训;
(2)应对新上岗员工或有关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培训;
(3)消防培训应包括下列内容:
a.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保证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等;
b.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c.建筑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
d.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应急疏散和自救逃生的知识、技能;
3、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制度
(1)应建立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制度,并应明确用火、动火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用火、动火的审批范围、程序和要求以及电气焊工的岗位资格及其职责要求等内容;
(2)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a.需要动火施工的区域与使用、营业区之间应进行防火分隔;
b.电气焊等明火作业前,实施动火的部门和人员应按照制度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清除易燃可燃物,配置灭火器材,落实现场监护人和安全措施,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
c.商店、公共娱乐场所禁止在营业时间进行动火施工;
d.公众聚集场所严禁使用冷、热焰火;
e.不应使用明火照明或取暖,如特殊情况需要时应有专人看护;
f.炉火、烟道等取暖设施与可燃物之间应采取防火隔热措施;
g.旅馆、餐饮场所、医院、学校等厨房的烟道应至少每季度清洗一次;
h.厨房燃油、燃气管道应经常检查、检测和保养。
4、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管理制度
(1)应明确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2)人员密集场所严禁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
(3)人员密集场所需要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时,应根据需要限量使用,存储量不应超过一天的使用量,且应由专人管理、登记。
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制度
(1)人员集中的厅(室)以及储油间、变配电室、锅炉房、厨房、空调机房、资料库、可燃物品仓库、化学实验室等应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并明确消防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2)应根据实际需要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装备和个人防护器材;
(3)应制定和完善事故应急处置操作程序;
(4)应列入防火巡查范围,作为定期检查的重点。
6、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及演练制度
(1)预案应包括下列内容:
a.明确火灾现场通信联络、灭火、疏散、救护、保卫等任务的负责人。规模较大的人员密集场所应由专门机构负责,组建各职能小组,并明确负责人、组成人员及其职责;
b.火警处置程序;
c.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d.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e.通信联络、安全防护和人员救护的组织与调度程序和保障措施。
(2)组织机构:
a.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担负消防救援大队到达火灾现场之前的指挥职责,组织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等工作。规模较大的单位可以成立火灾事故应急指挥机构。
b.灭火和应急疏散各项职责应由当班的消防安全管理人、部门主管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保安人员、义务消防队承担。规模较大的单位可以成立各职能小组,由消防安全管理人、部门主管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保安人员、义务消防队及其他在岗的从业人员组成。主要职责如下:
——通信联络:负责与消防安全责任人和当地消防救援机构之间的通讯和联络;
——灭火:发生火灾立即利用消防器材、设施就地进行火灾扑救;
——疏散:负责引导人员正确疏散、逃生;
——救护:协助抢救、护送受伤人员;
——保卫:阻止与场所无关人员进入现场,保护火灾现场,并协助消防救援机构开展火灾调查;
——后勤:负责抢险物资、器材器具的供应及后勤保障。
c.预案实施程序
当确认发生火灾后,应立即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同时开展下列工作:
——向消防救援机构报火警;
——当班人员执行预案中的相应职责;
——组织和引导人员疏散,营救被困人员;
——使用消火栓等消防器材、设施扑救初起火灾;
——派专人接应消防车辆到达火灾现场;
——保护火灾现场,维护现场秩序。
d.预案的宣贯和完善
应定期组织员工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通过预案演练,逐步修改完善。
e.消防演练目的
——检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各职能组和有关人员对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内容、职责的熟悉程度;
——检验人员安全疏散、初期火灾扑救、消防设施使用等情况;
——检验本单位在紧急情况下的组织、指挥、通讯、救护等方面的能力;
——检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应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消防演练;
——宜选择人员集中、火灾危险性较大和重点部位作为消防演练的目标,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火灾模拟形式;
——消防演练方案可以报告当地消防救援机构,争取其业务指导;
——消防演练前,应通知场所内的从业人员和顾客或使用人员积极参与;消防演练时,应在建筑入口等显著位置设置 “正在消防演练”的标志牌,进行公告;
——消防演练应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实施;
——模拟火灾演练中应落实火源及烟气的控制措施,防止造成人员伤害;
——地铁、高度超过100m 的多功能建筑等,应适时与当地消防救援机构队组织联合消防演练;
——演练结束后,应将消防设施恢复到正常运行状态,做好记录,并及时进行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