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征兵办致全省应征青年及家长朋友的公开信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8-10-16   浏览次数:158
江西省征兵办致全省应征青年及家长朋友的公开信
 
      应征青年及家长朋友们:
  你们好!在金秋送爽、丹桂飘香的季节,在北京奥运成功举办、“神七”顺利飞天,喜迎改革开放30周年之际,今年的征兵工作已拉开帷幕。首先,对你们关心热爱国防、积极支持军队建设,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人民安居乐业,国家安全统一,需要巩固的国防和强大的军队。征兵工作是为部队输送新鲜血液,使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始终保持生机和活力的基础性工程。只有做好征兵工作,从源头上把好素质关,才能为部队输送大批优秀人才,实现建设信息化军队、打赢信息化战争的战略目标。我省是革命老区,有着拥军支前的光荣传统。一直来,我省的征兵工作得到了全省应征青年及家长的大力支持。一大批的热血青年特别是高学历青年踊跃报名应征,把青春热血献给了绿色军营,为我省人民争了光,为国防建设事业作出了应有贡献。
  依法服兵役是每个公民应尽的光荣义务,戍边保国是广大青年的神圣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保卫国家、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江西省征兵工作条例》都对每个公民服兵役有明确的规定,这是我们依法征兵的基本依据。国家通过法律规定兵役义务,政府职能部门按法律征兵,适龄青年按法律应征,都是法律行为。
  今冬的征兵工作已经开始,征集的主体对象为各级各类本科、大专、高中(职高、中专、技校)院校2008年应届毕业生。征集年龄为2008年年满18至20岁的男青年,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青年可放宽到21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可放宽到22岁;女青年为2008年年满18至19岁的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为适应部队需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部分年满17岁的女青年和2008年应届高中毕业的男青年入伍。同等学历的,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入伍,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应届毕业生入伍。征集的非农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在县(市、区)范围内,优先征集大专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入伍,然后再征集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入伍。征集的农业户口青年,应尽量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在县(市、区)范围内,优先征集高中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入伍,然后再征集初中文化程度青年入伍。各级各类本科、大专、高专院校学生完成专业课程学习后,参加实习到2009年毕业的,本人自愿应征并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依法缓征正在全日制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并尽量多征集2008年入学的学生,原就读学校应按照有关规定保留其学籍,退伍后准其复学。同时,为了落实“优先征集”政策,我们将采取一系列切实措施。征兵时,我省各级兵役机关将为高中以上应届毕业生征集对象提供“绿色通道”:实行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简化办事程序,激发高学历应征青年的参军热情。
  新兵入伍后,每月部队发给200元以上的津贴费。义务兵服役满两年后,如果部队需要和本人自愿,义务兵可转为士官。士官实行的是工资制,每月发给1300元以上的工资。义务兵第二年符合条件可以报考军事院校,大学毕业生在部队特别优秀的可直接提升干部使用。义务兵家属享受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各项优待。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个人荣立三等功以上的义务兵退伍后,应当优先安排就业,大专以上学历义务兵退役后报考公务员时,其2年服役期作为基层工作经历。同时,为维护兵役法规的严肃性,在对违反兵役法规行为,严格按照《兵役法》和《江西省征兵工作条例》进行处理的基础上,对应征公民到部队因拒服兵役导致退兵的,应征公民在接受经济处罚的同时,不得录用为国家公务员、是预备党员的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是党员的开除党籍;两年内不得录用为国有企事业单位职工,不得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不得出国、出境或者升学。
  青年朋友们,穿上一身庄严的国防绿,走进威武雄壮的钢铁长城。没有哪一条轨迹,比呼啸的弹道更瑰丽;没有哪一处美景,比龙腾虎跃的军营更蓬勃青春;没有哪一次经历,能比当兵更值得回味;没有哪一种人生,能比当兵的人生更无悔无怨、壮怀激奋!如果你到部队这所“大熔炉”里“加钢淬火”,你的人生之路必将更绚丽多彩。
  尊敬的家长们,部队是所大学校、是座大熔炉。无数优秀青年投身火热军营,经过严格的训练,正规的培养,实现了人生理想和人生价值,涌现出一批又一批英雄和模范,成长为一个又一个功臣和对祖国建设有用之才。新世纪新阶段,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为广大有志青年提供了成长成才的良好机遇,拓展了施展才华的广阔舞台。希望广大家长们支持子女参军报国,到部队这所大学校经受锻炼,茁壮成长!希望广大适龄青年朋友们积极响应祖国的召唤,自觉接受祖国的挑选,立志军营建功立业,为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做出应有的贡献!
                   
 
                              江西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二○○八年十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