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教育部党组 共青团中央关于在各级各类学校广泛开展“校园拒绝邪教”活动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8-09-26   浏览次数:12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团委,教育部直属高校党合:
  1月23日,在天安门广场发生的几名“法轮功”痴迷者自焚事件,是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组织危害社会、祸国殃民和残害青少年的最新例证,进一步暴露了“法轮功”反人类、反社会、反科学的邪教本质,暴露了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组织卖身投靠国际反华势力,企图颠覆国家政权的险恶用心和政治目的,引起全国人民的极大愤慨也为教育和引导广大青少年学生进一步认清“法轮功邪教本质提供了一个血淋淋的反面教材。学校是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研人的重要阵地,绝不允许“法轮功”邪教危害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教育部党组、共青团中央决定,春季开学后在各级各类学校广泛开展以遵纪守法、崇尚科学抵制邪教为主要内容的“校园拒绝邪教”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教育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和各级共青团组织,要通过这一事件,进一步揭露“法轮功”邪教组织对国家政权、社会政治稳定和青少年健康成长造成的严重危害深刻认识与“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斗争是一场严肃的政治斗争,也是争夺青少年一代的斗争。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有关处理“法轮功”问题的方针、政策、进一步认清这场斗争的长期性。尖锐性和复杂性,增强与‘法轮功”邪教组织斗争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主动性、自觉性。各地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在开学前做好准备。开学活充分利用这一反面教材,广泛动员和组织广大教职工与青少年学生积极参与同“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斗争,绝不能允许“法轮功”邪教玷污传播科学知识、培养“四有新人”的阵地,绝不能容忍“法轮功”歪理邪说影响和残害广大青少年学生的身心健康。
  二、要根据大、中、小学的不同特点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广泛开展以遵纪守法、崇尚科学、抵制邪教为主要内容的“校园拒绝邪教”宣传教育活动。
  要通过组织讲座、报告会、座谈会,组织收看有关专题教育片,通过已转化的“法轮功”练习者的现身说法,揭露和控诉“法轮功”邪教对社会的危害、对青少年精神和肉体的残害,进一步帮助广大青少年学生认识“法轮功”的邪教本质和政治目的。
  要大力组织和支持学校各级共青团、少先队组织和学生会、研究生会、学生社团等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开学后,各级各类学校要围绕以遵纪守法、崇尚科学、抵制邪教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新学期第一次主题团日、队会、班会等活动组织开展“校园拒绝邪教”签名倡议活动,举办法制讲座、科普竟赛、文艺演出、社团活动等科学文明、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科技活动,加大校园广播、有线电视、计算机网络和校报校刊、宣传栏以及各种刊物的宣传力度,形成校园拒绝邪教”的浓厚氛围和强大声势。
  三、要结合大、中、小学的有关课程普遍进行遵纪守法、崇尚科学、抵制邪教的教育。中、小学应结合时事政策教育和思想品德课、思想政治课教学进行教育。也可安排兼职法制教育副校长或辅导员讲授有关内容;大学应结合《法律基础知识》和《形势与政策》课开展教育。要通过教育,使广大青少年学生遵纪守法,崇尚科学热爱生活,珍惜生命,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抵制并与“法轮功”邪教作斗争。
  四、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开展以遵纪守法、崇尚科学、抵制邪教为主要内容的“校园拒绝邪教”活动,教师要先行一步。各级各类学校要在开学前对广大教师进行一次广泛发动,使广大教师进一步提高对“法轮功”邪教组织本质和严重危害的认识,在与“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斗争中率先垂范、为人师表的作用,并积极支持、组织好这些活动。
  要充分发挥知识分子集中的优势,使学校在深人揭批“法轮功邪教组织本质、宣传马克思主义唯物论和无神论、加强法制教育和弘扬科学精神等方面走在前列。
  五、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有关精神,做好“法轮功练习者的教育转化工作。对尚未转化的“法轮功”练习者,要真诚地帮助和挽救他们。要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学校、家庭、社会的能力,继续做好他们的教育转化工作。要发动广大学生关心和帮助同学中的“法轮功”练习者,促进他们早日转化;还可组织学生开展“写一封家书”等活动,帮助亲友中的“法轮功”练习者早日转化。
  各地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各级共青团组织,要根据本通知精神,在当地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结合本地、本校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校园拒绝邪教活动”的具体方案,并精心组织实施。工作情况请及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