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处(人武部)职责制度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7-04-27   浏览次数:1935

保卫处(人武部)工作职责
   1、贯彻“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内保工作方针,组织开展校内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2、负责对各学院、各单位安全保卫工作的指导、督查、考核、评价。
   3、开展调查研究,建立情报信息网络,掌握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动态,负责学校外事保卫工作,维护学校稳定。
   4、维护校内的治安秩序,制止发生在本校的违法行为,对难以制止的违法行为以及发生的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立即报警,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配合公安机关的侦查、处置工作。
   5、在校内组织治安巡逻和检查,并做好巡逻、检查及治安隐患整改记录。
   6、负责校内交通秩序管理,根据需要检查登记进入人员的证件和出入的物品和车辆。
   7、认真做好重点要害部位的治安保卫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协助做好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
   8、加强国防教育,承担相关的军事理论教学工作。
   9、负责制定军训计划,认真组织大学生军事训练。
   10、做好征兵和民兵及预备役人员的登记及管理工作,平时掌握兵员,战时协助上级军事机关做好动员、支援前线、保障后方。
   11、负责组织开展拥军优属工作。
   12、完成学校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保卫处处长(武装部部长)工作职责

1、在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主持保卫处的全面工作。根据不同时期高校保卫工作的方针、政策,确定安全工作近期和长远的工作目标和规划,并依据目标和规划,制定学期和学年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

2、组织本处人员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和保卫工作业务知识,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不断提高人员素质。

3、在校党委和行政的统一部署下,协助各部门积极推进内部安全稳定工作和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搞好自身建设。

4、联系学校实际,深入调查研究,掌握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情况和校园内的治安防范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校内的治安消防隐患和问题,及时了解反映和通报有关情况,部署和落实安全保卫工作。协调和当地政府、公安机关的关系。

5、发生重大案件和事故时,亲临现场,并采取必要的紧急措施,及时向党委、行政和公安部门请示报告。

6、主动听取广大师生员工的意见和要求,不断改进工作。经常向校领导和公安机关反映情况、报告工作,积极为党委、行政和主管领导当好参谋。

7、经常深入基层,检查督促《安全稳定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落实和治安消防工作情况,及时发现、总结、推广典型。

8、关心本部门人员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推动保卫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做好本处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

9、检查督促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并及时进行总结讲评,部署工作,提出完成要求,明确完成时限。

10、组织做好重要来宾和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做到亲自到场组织指导,确保来宾和活动的安全。

11、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落实党风廉政各项规定,加强风险岗位廉能管理,严格执行校园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人武部部长工作职责

1、在校党委和上级军事机关的领导下主持校武装部工作,负责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2、扎实做好军事斗争准备工作,严格按照“打得赢”,“不变质”的工作要求,加强人武部正规化建设,打牢基础,狠抓落实。

3、领导和组织学生军训、国防教育、民兵工作、征兵工作、预备役人员的登记管理及落实战备措施,狠抓动员准备等工作。

4、抓好专武干部和民兵政治教育,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确保队伍纯洁稳定。

      5、定期召开会议,传达上级指示,布置工作任务,检查工作贯彻落实情况。

 保卫处副处长(之一)工作职责

协助处长履行保卫处工作职责,具体分管以下工作:

1、协助处长做好本处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2、贯彻落实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维护学校政治稳定。

3、深入一线掌握全校维稳动态,督促检查管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确保各项任务的贯彻落实,协调政府业务主管部门的关系取得支持。

4、经常与处长商量报告工作,负责机关日常事务管理。

5、提出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意见,提交处务会研究,贯彻落实处务会研究决定,检查考核分管部门岗位职责履行情况。
 保卫处副处长(之二)工作职责
      协助处长履行保卫处工作职责,具体分管以下工作:

1、认真抓好学校治安管理工作,采取各项措施,加强校园治安管理。组织人员协助公安机关查处各类案件,及时查处治安情况,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学校安全稳定。

2、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健全、落实安全防范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预防和减少案件发生。

3、认真贯彻《消防法》和《61号令》及学校的《防火安全管理规定》,定期进行安全防火检查,落实防火措施。

4、组织工作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开展创建平安和谐校园活动。负责组织对物业公司保安部门的督促、指导和监管工作。

5、深入一线了解、掌握学校的安全动态,及时组织调解处理各种矛盾纠纷,及时妥善处置各种突发事件。

6、加强安全工作的协调、指导、督促、检查,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并做好整改工作。加强与公安、消防等部门的联系配合,为学校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

7、提出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意见,提交处务会研究,贯彻落实处务会研究决定,检查考核分管部门岗位职责履行情况。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处长不在岗时,受处长委托行使处长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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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处长不在岗时,受处长委托行使处长职责。


 人武部副部长工作职责


    协助部长履行人武部工作职责,具体分管以下工作:

    1、负责组织学生军事技能训练工作,并按军训方案要求组织实施。

    2、负责组织军事理论教学工作,按学校统一教学安排实施教学。

    3、负责在校大学生兵员征集工作。

    4、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全校师生的国防教育工作。

    5、抓好专武干部思想政治工作,确保队伍纯洁稳定。

    6、定期召开会议,传达上级指示,布置工作任务,检查工作贯彻落实情况。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部长不在岗时,受部长委托行使部长职责。


 综治办副主任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法规和政策。    2、督促和落实学校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制定综合治理工作计划,实行综治目标管理责任制。    3、对学校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评比、表彰,并实施奖励与处罚。    4、了解分析学校的综治情况,协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    5、深入调查研究,发现问题、提出对策、总结经验,当好参谋。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办理学校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其他事项。


 综合科工作职责
   1、在处长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全校政治保卫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建立信息队伍,了解掌握各类敌情、政情、社情等信息,及时向上级公安机关报送信息。
   2、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做好对邪教等非法组织的防范和斗争工作。了解并掌握外籍人员的基本情况并建立情况档案。
   3、负责保卫处(武装部)的印鉴管理使用,购买并发放处办公用品,管理好装备和设备。
   4、做好各类文件的收发、登记、传阅工作,会同其他科室搞好业务档案的立卷、归档工作。
   5、做好会议记录,以及会议纪要的整理工作。协助处领导草拟工作计划、总结、请示、报告等文字工作。
   6、负责全处人员的考勤工作,协助处领导掌管好经费使用,做好全处人员的奖金、补助、加班费等申报、发放工作。
   7、负责全校学生的户籍管理和身份证的办理工作,并提供有关方面的咨询。
   8、负责保卫处来人来访的接待及对外联络工作。
   9、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综合科科长工作职责

在处长和分管副处长领导下做好以下工作:

    1、主持综合科的日常工作。

    2、贯彻落实学校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对政保工作的部署和指示。

    3、协助公安和国家安全机关查处校内发生的政治性案件和事件。

    4、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部署要害部位政治保卫工作,负责重点人口的掌控,了解掌握高危人员情况、防止各类政治事件的发生。

    5、建立并完善情报信息网络,物建公秘结合的情报信息队伍,及时掌握各个时期的动态,并做好信息情报汇总上报工作。

    6、负责本处(部、室)有关文字材料的起草和文件档案的收发、传阅、管理工作。

    7、负责本处(部、室)有关财物的登记、管理、报账等后勤保障工作,协助公安派出所做好学生户籍的管理及居民身份证的申办工作。

    8、做好本科室人员政治思想工作,抓好队伍建设,带领全科人员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综合科干事(之一)工作职责

在科长领导下做好以下工作:

1、承办处(部、室)综合性档案、情况动态资料的管理和开发利用,对各类文件、材料做好收发、登记、呈阅、催办和立卷归档。

2、协助科长起草工作计划、总结、请示报告等文字材料工作,负责统计报表及有关书面材料的上报工作。

3、做好保卫处(人武部)网页的建设和管理,及时发布校内安全保卫(武装)信息,并提供各类预警的信息服务。

4、负责做好本处(部、室)物品登记、管理、报账等后勤保障工作。

5、负责做好保卫人员节假日和敏感时期的值班安排及考勤考核工作。

6、协助公安派出所做好本校学生集体户口的迁入、迁出、身份证的申办和发放等工作。

7、做好本处(部、室)来人来访的接待及对外联络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综合科干事(之二)工作职责
    1、严格执行户籍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坚持原则,秉公办事。

    2、负责学院学生、教师集体户籍管理,做好户口的分类、归档和保管工作。

    3、做好新生入学时户口迁入和毕业生户口的迁出工作。

    4、做好咨询工作。咨询学生户口管理;学生身份证申办、补领;申领临时身份证及教师集体户口管理等有关工作。

    5、做好学生退学或有特殊情况的户口迁移工作。

    6、做好学生出国(境)注销户口和回国(入境)恢复户口的工作。

    7、做好入伍学生的户口注销及办理相关手续。


8、认真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政治保卫干事工作职责
   1、协助公安和国家安全机关开展基础调查及案件侦破工作。
   2、负责政治保卫情报信息网络的建设,物建秘密力量,收集政情、敌情,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3、负责政治保卫重点人口的帮助教育和管理工作。
   4、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社团组织的审批管理工作,打击各种邪教和非法组织的活动。
   5、协助办理出国人员有关政审材料,边防通行证的审核管理工作。
   6、督促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法制安全教育,增强校内人员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武装干事工作职责
   1、负责学生军训、民兵工作、征兵工作、预备役人员登记和管理等武装部日常工作。
   2、负责资料室的管理和各类武装工作文件、材料的收发、登记、呈阅、催办和立卷工作。
   3、认真做好各种资料和装备的保管和维护,确保保密资料和装备的安全。
   4、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师生的国防教育和宣传工作,增强校内人员国防意识。
   5、自觉加强政治和业务学习,熟悉武装工作,不断提高政治和业务水平。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治安消防科科长工作职责

在处长和分管副处长领导下做好以下工作:

1、主持本科日常工作。

2、做好本科同志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本科人员进行政治、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全科同志的政治、业务素质。

3、拟定本科的工作计划,做好工作总结。

4、落实本科岗位责任制,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经常督促检查岗位责任制的落实。

5、定期组织做好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掌握了解重点部位治安和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6、认真贯彻《消防法》和《61号令》及学校的《防火安全管理规定》,定期进行安全防火检查,落实防火措施。

7、协助公安机关查破治安、刑事案件,调解各种矛盾纠纷。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治安消防干事(之一)工作职责
在科长领导下做好以下工作:

1、协助公安机关办理校内治安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协助公安机关侦破刑事案件,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保障校园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

2、负责全校消防设施、器材的配备维护、管理;协助公安消防机关查处火灾事故。定期进行义务消防队队员培训工作。

3、负责物建治安耳目、信息员,建立治安情报信息网络,收集情报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4、确认要害、重点部位并建立档案,落实治安防火各级负责人;开展调查研究,收集各种动态资料,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分析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措施,督促有关部门的限期整改。

5、定期登记检查外来人口务工及居住情况,做好重点人口的教育管理工作。

6、定期进行以“四防”(防盗、防火、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不断增强全校师生的法制观念和自我防范能力。

7、配合有关部门维护学校大型活动的治安秩序,保障公共财产和人员安全。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治安消防干事(之二)工作职责

在科长领导下做好以下工作:

1、协助公安机关办理校内治安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协助公安机关侦破刑事案件,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保障校园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

2、负责全校消防设施、器材的配备维护、管理;协助公安消防机关查处火灾事故。定期进行义务消防队队员培训工作。

3、负责物建治安耳目、信息员,建立治安情报信息网络,收集情报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4、确认要害、重点部位并建立档案,落实治安防火各级负责人;开展调查研究,收集各种动态资料,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分析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措施,督促有关部门的限期整改。

5、定期登记检查外来人口务工及居住情况,做好重点人口的教育管理工作。

6、定期进行以“四防”(防盗、防火、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不断增强全校师生的法制观念和自我防范能力。

7、配合有关部门维护学校大型活动的治安秩序,保障公共财产和人员安全。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治安消防干事(之三)工作职责

 校卫队队长工作职责 

在处长及分管副处长领导下,做好以下工作:

1、主持校卫队日常工作。

2、拟定本校卫队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抓好队伍建设,组织校卫队员的政治、业务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工作考核。

4、协助有关纠纷案件的调处和案发现场的保卫工作。

5、负责校内治安秩序的维护工作,监督、检查、指导物业公司保安部门履行合同,维护学校安全。

6、负责校内交通秩序的管理,维护校园交通安全。

7、负责校园治安秩序日常管理,维护学校大型活动安全。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9、校卫队副队长协助队长做好日常管理工作,并履行相应的职责。

 校卫队办事员工作职责

在校卫队队长和副队长的领导下,做好以下工作:

1、做好值班巡逻及校园治安秩序的维护工作。

2、配合纠纷案件的调解处理工作。协助执法部门开展各项专项整治行动。

3、经常对校园各重点部位进行巡逻检查,督促保安履行岗位职责。

4、做好校卫队一般文字材料的起草和文件档案的收发管理工作。

5、做好校内大型活动的安保工作,协助物业公司保安部门维护学校安全。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北校区保卫科科长工作职责

在处长和分管副处长领导下做好以下工作:

1、主持北校区保卫科工作。

2、制定安全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3、做好全科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抓好队伍建设,组织进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保卫人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

4、落实岗位责任制,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经常督促检查岗位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严格考勤、考核。

5、负责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准确掌握校区安全稳定动态,妥调处矛盾纠纷,善于发现和解决问题。

6、认真贯彻《消防法》和《61号令》及学校的《防火安全管理规定》,定期进行安全防火检查,落实防火措施。

7、负责保安队伍的教育和管理,充分发挥保安人员在维护校区安全稳定工作中的作用。

8、负责组织辖区内外来人口、出租户的登记清查和管理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北校区保卫科干事工作职责

在科长领导下做好以下工作:

1、经常开展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及时报告和整改,协助公安机关做好各种案件和纠纷的调查处理工作,配合执法机关整治校园及周边秩序。

2、负责消防设施、器材的配备、维护和管理。协助公安、消防机关查处火灾事故,定期进行义务消防队员培训工作。

3、审查办理外来人员临时出入证、居住证,定期清查登记出租户外来人员,做好重点人口的教育管理工作。

4、加强保安人员的督促指导,带领保安人员共同维护校园安全。

5、开展安全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全校师生的法制观念和自我防范能力。

6、做好一般文字材料的起草和文件资料的收发、管理存档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