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110服务范围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6-02-10   浏览次数:1437
第一条:校园110报警服务范围:
  (一)日常治安巡逻,盘查校园内可疑人员;
  (二)各种接待任务的安全保障;
  (三)纠正校园内各种不文明的行为;
  (四)调处校园内各类纠纷;
  (五)制止校园内各类学生违纪行为;
  (六)预防制止校园内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七)查处涉及人身、财产安全或者校园治安秩序的群体事件;
  (八)自然灾害;
  (九)师生员工由于自然或其他原因引起的可处理的暂时性困难;
  (十)其他需要校园110接待的报警及服务;
第二条:第一条第(三)、(四)、(五)、(六)、(七)需移送治安科或当地公安机关的,按规定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