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0年应届毕业生网上预征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0-05-10   浏览次数:2006
各学院、校直各单位:
征集高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是国家对征集对象进行调整改革的重要主措。国防部征兵办公室决定从今年开始,对所有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实施网上预征,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网上预征对象和范围
网上预征对象是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的男性应届毕业生,专科应届毕业生为当年年满1823周岁;本科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
二、网上预征工作的程序和方法
1、宣传发动。各学院和有关部门要抓住毕业生择业的有利时机,深入搞好宣传发动,宣传征集的条件标准,网上报名的程序和方法,毕业生服义务兵役的优惠政策等,努力营造依法服兵役,投笔从戎无上光荣的良好环境和氛围,调动毕业生参征入伍的积极性。
2、网上预征报名。615前,毕业生自行登录网上预征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zbbm.chsi.com.cn 或者http://zbbm.chsi.cn),填写报名信息,符合基本条件的在线登记,并自行打印《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以下简单《预征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上简称《补偿代偿申请表》),各学院按照统一部署,及时通知毕业生上网预征报名。应届毕业生优惠政策可登录兵役机关和保卫处网页查询。
3、初检初审。网上报名结束后,各学院和有关部门对已报名学生的在校表现、病史情况、是否具备毕业资格、学费补偿代偿情况等进行预审,并配合兵役机关做好初检初审工作。
4、确定预征对象。630前,对经初检初审合格的应届毕业生,确定为预征对象。《预征登记表》和《补偿代偿申请表》经相关部门签字盖章后发给学生本人,作为冬季征兵优先征集的凭证。冬季征兵工作开始前,兵役机关将报名的时间、地点、注意事项将逐一通知每一个预征对象,按照有关规定落实优先征集。
    校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0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