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9”入室盗窃案调查报告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7-11-20   浏览次数:88
2007年11月9日21时,校保卫处“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有一男子在教工宿舍形迹可疑,值班人员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将该嫌疑人抓获,并配合公安机关对其进行审理,经过两天的不懈努力,成功破获一起入室盗窃案,现将案情调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涉案人员
  郑某,男,汉族,39岁,湖南省湘潭市人,湘潭市湘桥有限公司工作人员。
  二、案情经过
  2007年11月9日,郑志坚从湘潭流窜至宜春,在市区没有寻得作案机会,便在晚上窜入宜春学院本部,以找同学为名在教工宿舍一栋逐一敲门伺机进行盗窃。20:30许志坚用脚踢开赵老师房门进入室内盗窃,发现室内没有值钱物品,遂又踢开旁边谢老师的房门在里面盗得MP3一台,价值600余元。而后又到二栋以同样方法实施盗窃,直至老干处李老师发现。
  三、处理结果
  郑志坚盗窃他人财物,情节严重,已移交公安机关处理,现以盗窃罪送入看守所进行羁押,等待下一步处理。

宜春学院保卫处
2007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