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通知(教职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7-10-11   浏览次数:409
为了方便我校教职工和家属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我处决定集中在10月11日至11月11日每星期的星期四和星期五为教职工和家属照相和办证。请需要办证的教职工和家属带好户口本(户口属于秀江派出所的)到校保卫处户籍室办理。(保卫处办公地址:大学生活动中心西头三楼,电话:3201335。)
  一、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照相要求:
  1、穿深色带领衣服     2、不得系领带
  3、不得化浓妆       4、不得染彩发、披长发
  5、不得带项链、耳环等首饰 6、不得穿制式服装
  7、不得穿大领口衣服
  二、收费标准按宜春市统一收费标准:照相15元,办证20元。
  三、照相和办证时间:
  上午 8:00-11:30
  下午 14:30-17:30



宜春学院保卫处
2007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