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7月14日,下午5时左右,租住在“学生街”的经管学院学生陈某报案,该生放在房内的一台价值3000余元的电脑主机被盗。接到报案后,校园“110”指挥中心工作人员与湖田派出所干警立即赶到现场进行勘察,经过2个小时的调查,抓获犯罪嫌疑人赵某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经过讯问, 7月14日下午,赵群趁隔壁房间陈尚外出之际,撬开门锁将陈某的电脑主机盗出,并藏在自己的衣柜内,然后乘车到市区逛街,18点左右回到房间,准备次日将电脑主机变卖。 犯罪嫌疑人赵某,男,汉族,23岁,湖南长沙市人,原理工学院04级土木工程班学生,2006年退学。 保 卫 处 2007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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