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学院案件受理处理程序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6-02-08   浏览次数:1337


1、发生案件,根据案件大小分别向警务室(3201110)和当地公安机关报警。
2、立案处理。
3、保卫处协助调查取证。
4、根据案件性质由保卫处或公安机关处理。
5、建议学校有关部门对校内违法人员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