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兵征集政策规定
发布人:保卫处  发布时间:2011-10-19   浏览次数:968
1、2011年新兵征集的对象有哪些?
2011年新兵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术,下同)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入伍。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少数民族居中集中的地区和海岛、过境地区可放宽到初中毕业,放宽的具体地区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征集的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尽量多征集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入伍。
高职(专科)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完成专业课程后,参加实习至2012年毕业,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并尽量征集2011年入校的学生。
2、2011年女兵征集的对象有哪些?
2011年女兵征集的对象,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
3、2011年新兵征集男青年的年龄是如何规定的?
男青年为2011年年满18至20岁(1991年1月1日至1993年12月31日间出生),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青年可放宽到21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当年为18-23周岁,本科以上学历的可以放宽到当年24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4、2011年新兵征集女青年的年龄是如何规定的?
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年满17至19岁(1992年1月1日至1994年12月31日间出生),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放宽到年满20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届毕业生放宽到年满22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哪些对象可以免征兵役或缓征?
有严重生理缺陷或者严重残疾不适合服兵役的公民,免征。应征公民是维持家庭生活的唯一劳动力,可以缓征。
6、哪些对象不在兵役征集的范围内?
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征集。被告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的或者被判处徙刑、拘役、管制正在服刑的公民,不征集。

7、适龄青年应征参军具体程序是什么?

一、参加兵役登记。首次参加登记的公民在登记后向兵役机关领取兵役证,往年已登记过的公民就持兵役证参加兵役机关组织的核登。

二、参加征兵体检。在参加兵役登记后被兵役机关确定为预征对象的应征公民,接到体检通知后,即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高中以上学历证书、兵役证、户口簿和近期一寸免冠照4张到县(市、区)征兵体检站接受体格检查。
三、接受政治审查。经过体检并合格的对象,要接受兵役机关对其进行了的政治审查。应征公民应如实提供自己及家庭主要成员的有关情况。
四、办理入伍手续。被批准入伍的应征公民由县级兵役机关负责办理入伍手续,发给《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应征公民接到入伍通知书后,应按规定办理户口注销、转党(团)关系、领取被服装具等。在此期间,要十分注意安全,注意饮食卫生,不要远离住地,随时准备按时到指定地点集合报到。在新兵到达部队一个月内,其家属到所在县(市、区)民政局,按其农业、非农业户口,分别领取优待安置证,凭证享受国家给予的优质政策。
五、检疫复查。检疫复查是指新兵到部队后接受身体检查和政治复查。在规定时间内如果发现身体、政治情况不符合条件、不宜在部队服役的,要被送回原籍,作退兵处理。
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毕业生需网上报名预征。
8、适龄青年应征入伍体格检查身高的标准是什么?
男性162cm以上,女性160cm以上。
特勤人员:坦克乘员162—178cm,潜水员168—185cm,潜艇及水面舰艇人员162—182cm,空降兵168cm以上,特种部队条件兵(含海军陆战队队员)、驻香港澳门部队条件兵170cm以上,北京卫戍区仪仗队队员180cm以上。
中央警卫团、公安警卫部队条件兵170cm以上,个别体格条件优秀的应征青年,身高可放宽到165cm。
9、适龄青年应征入伍体格检查体重的标准是什么?
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标准体重=(身高—110)Kg。
10、适龄青年应征入伍体格检查视力的标准是什么?
陆勤人员:初中文化程度人员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9,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高中文化程度人员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人员、在校大学生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坦克乘员、潜艇及水面舰艇人员:每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潜水员、空降兵、专机服务队女服务员、中央警卫团条件兵、公安警卫部队条件兵、特种部队条件兵(含海军陆战队队员)、北京卫戍区仪仗队队员:每眼裸眼视力不低于5.0。
屈光不正,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视力达到相应标准,合格。
潜水员、潜艇人员、空降兵、特种部队条件兵(含海军陆战队队员)准分子激光手术或其他手术治疗,不合格。
11、适龄青年应征入伍体格检内科的标准是什么?
乙型肝炎表面抗原呈阴性;血压收缩压12.00-18.66千帕(96-140毫米汞柱),舒张压8.0-11.46千帕(60-86毫米汞柱);心率每分钟56-110次之间。
12、适龄青年应征入伍体格检文身瘢痕、耳眼的标准规定是什么?
面部、颈部文身或瘢痕直径不超过2厘米,着短装身体其它裸露部位直径超过3厘米,或虽经手术处理仍有明显文身瘢痕,影响军容的,不合格。其它部位文身或瘢痕(因颅脑、胸、腹部等手术造成的瘢痕除外)不影响正常功能和形象的,合格。男青年扎耳眼无明显疤痕、无可视性穿孔,不影响军容的,合格。
13、适龄青年应征参军需要具备哪些基本政治条件?
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必须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决心为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英勇奋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不得征集服现役:
一、散布带有政治性错误的言论,撰写、编著、发表、出版带有政治性错误的文章、著作的;
二、曾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行政拘留的;年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犯罪,依法不予刑事处罚的,或者在18周岁前有严重违法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三、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正在被侦查、起诉或者审判的;
四、因犯严重错误被开除公职、勒令辞职、开除学籍或者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团籍的;
五、有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标志、有损国家形象、有损社会公德纹身的
六、与国外、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人员关系密切,政治上可疑的;
七、参加过邪教组织或者进行过活动的,参加过有害功法组织或者积极进行过活动的;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是邪教或者有害功法组织骨干分子的;
八、本人或者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参加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带有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或者进行过活动的;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是上述非法组织骨干分子的;
九、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有被刑事处罚、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或者有严重违法问题演尚未查清,本人有包庇、报复言行的;
十、家庭主要成员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行为或者严重政治性问题的,本人不能划清界限的;
十一、其他不符合征集服现役政治条件情形的。
14、兵役登记的是什么时间?
县、市兵役机关,在每年9月30日以前,应当组织基层单位对当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岁的男性公民进行兵役登记。
达到服兵役年龄的男性公民,应当按照县、市兵役机关的通知进行兵役登记。接到通知后,本人因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前往登记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代为登记。
15、如何办理兵役登记?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县、市兵役机关的安排,负责组织本单位和本地区的适龄男性公民进行兵役登记,填写《兵役登记表》,依法确定应服兵役、免服兵役和不得服兵役的人员,并报县、市兵役机关批准。经兵役登记和初步审查合格的,称应征公民。
16、如何确定预定征集对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按照县、市兵役机关的安排和要求,对本单位和本地区的应征公民,进行体格目测、病史调查和政治、文化初步审查,选定政治思想好、身体好、文化程度高的应征公民为当年预定征集对象,并通知本人。
预定征集的应征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县、市1个月以上的,应当向所在基层人民武装部报告去向和联系办法,并按照兵役机关的通知及时返回应征。
17、体格检查是如何组织的?
应征公民的体格检查,由县、市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具体负责,可以指定体检医院,也可以统一抽调医务人员组成体检组,设立体检站。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应征公民按时到指定医院或者体检站进行体格检查。送检人数,由县、市征兵办公室根据上级赋予的征兵任务和当地应征公民的体质情况确定。县、市征兵办公室应当组织对准备批准报现役的应征公民进行体格抽查,抽查人数一般不少于征兵人数的三分之一;经抽查,发现不合格人数比较多的,应当全部进行了复查。潜艇人员、水面舰艇人员、坦克乘员、空降兵以及其他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由县、市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对全部人员进行体格复查。
18、政治审查是如何进行的?
应征公民的政治审查工作,由县、市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公安机关具体负责,有关单位予以协助。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村民(居民)委员会和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和公安派出所,应当按照征兵政治审查工作的有关规定,根据县、市征兵办公室的安排和要求,对体格检查合格的应征公民认真进行政治审查,重点查清他们的现实表现。县、市征兵办公室对准备批准服现役的应征公民,应当逐个进行政治复查,严格把关,切实保证新兵政治可靠,防止把不符合政治条件的人征入部队。
19、高校在校生政治审查是如何进行的?
对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含翌年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在校生)的政治审查,应当以本人现实表现为主,由其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公安部门负责,学校分管部门具体承办,原则上不再对其入学前和就读返乡期间的现实表现情况进行调查。
20、审定新兵是如何组织的?
县、市征兵办公室在审定新兵时,应当对体格检查、政治审查合格的应征公民进行全面衡量,择优批准政治思想好、身体好、文化程度高的服现役。
革命烈士和革命伤残军人的子女、兄弟姐妹,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应当优先批准服现役。
依法可以缓征的正在全日制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服现役,原就读学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保留其学籍,退伍后准其复学。
被批准服现役的应征公民,由县、市征兵办公室办理入伍手续,发给《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并通知其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其家属凭入伍通知书到常住房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注销应征公民的户口,并享受军属待遇。
被批准服现役的应征公民,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含集体所有制单位)职工的,由原单位发给离职当月的全部工资、资金及各种补贴。
21、新兵交接的方式有哪些?
交接新兵工作,可以采取由县、市派人送兵、新兵自行到部队报到或者部队派人接(领)兵的办法进行。
22、农村义务兵优待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我省应征入伍的农村义务兵服现役期间,其家属享受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各项优待,每年由入伍前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发给其家庭优待金。优待金按当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的70%确定,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提高发放标准。
23、城镇义务兵优待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我省应征入伍的城镇义务兵服现役期间,其家属享受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各项优待,每年由入伍前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发给其家庭优待金。优待金按当地上年度城镇职工作平均工资的30%确定。
24、从今年起,全省城镇退役义务兵自谋职业一次性补助标准是多少?
从今年起,建立全省退役士兵最低自谋职业一次性补助金制度,城镇退役义务兵自谋职业一次性补助标准不低于1.6万元,平均标准巩固在1.8万元以上,有条件的地区可增发
25、对条件艰苦地区及立功的义务兵的优待是如何规定的?
对在边防、海防、高原等条件艰苦地区服现役,以及在服役期间个人荣立三等功的义务兵,当年应当增发不低于其优待金的20%;荣立二等功的义务兵,当年应当增发不低于其优待金的50%;荣立一等功,当年应当增发不低于其优待金的100%;获得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当年应当增发200%;获得中央军委授予荣誉称号的,当年应当增发300%。
26、进藏义务兵的优待是如何规定的?
对直接征集进藏的义务兵,其优待金按其他普通义务兵优待金标准的3倍发放。
27、进疆义务兵的优待是如何规定的?
对直接征集进疆服现役的义务兵,其优待金按其他普通义务兵优待金标准的2倍发放。
28、对高学历义务兵的优待是如何规定的?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尚未就业的青年应征入伍的,按本县(市、区)城镇居民上一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发给优待金。从2008年起,征集的应届大专学历毕业生义务兵优待金在各地现行优待金标准基础上提高20%,应届本科学历毕业生义务兵优待金在各地现行优待标准基础上提高30%。
29、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青年入伍优待是如何规定的?
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青年入伍,原单位应当发给离职当月的全部工资、资金及各种补贴。服役期间原单位应当继续为其缴纳养老保险金(个人应缴部分从优待金中扣除)和办理正常的工资晋级手续,并按不低于入伍前基本工资70%的标准发给优待金。
30、义务兵其他优待待遇有哪些?
铁路、公路等客运部门在有条件的车站、码头应当为现役军人和残疾军人设置专门的购票窗口和候车(船)室。残疾军人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义务兵凭《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兵证》乘坐交通工具,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优待外,可以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其他现役军队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享受优待。现役军人、残疾军人凭有效证件在本省游览公园、博物馆和对外开往的文物保护单位、名胜古迹的,免收门票费。
31、非农户籍义务兵退出现役后如何安置?
非农户籍义务兵退伍后,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排就业。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个人荣立三等功以上的义务兵退伍后,应当优先安排就业。入伍前是在职职工的,原则上回原单位工作。原单位分立的,由其在分立后的单位中自主选择;原单位合并的,回合并后的单位工作;原单位解散、破产或者被撤销不能安排就业的,由上一级主管单位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规定负责安置。
非农户籍义务兵退伍后自谋职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并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政策上的优惠。劳动保障部门和退伍安置机构应当为其提供就业咨询、就业信息和职业技能培训服务。
非农户籍义务兵退伍后待安置期间,由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按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水平的原则发给生活补助费。
各单位必须完成当地人民政府分配的安置任务。
32、非农户籍义务兵退出现役后,人民政府不予安置的情形有哪些?
非农户籍义务兵退伍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政府不予安置:
(1)无正当理由超过报到期限30日不到人民政府退伍安置机构报到或者不到兵役机关办理预备役登记手续的;
(2)接到安置通知后,无正当理由逾期180日不报到的。
对前款规定不予安置的义务兵,公安机关应当为其办理户籍关系。
33、农业户籍义务兵什么情况下可以安置工作?
平时个人荣立二等功以上、战时个人荣立三等功以上的农业户籍义务兵退伍后,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为其安排工作。
征集的农村户籍进藏义务兵按照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城镇户籍退役士兵安置;征集的农业户籍进疆义务兵按照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城镇户籍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政策安置,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
企事业单位在农村招收职工时,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聘用)退伍义务兵。
34、对违法违规的行为如何进行法律责任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十一章“惩处”规定:
第六十一条   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现今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可以处心罚款:
(一)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和体格检查的;(二)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的;(三)预备役人员拒绝、逃避参加军事训练和执行军事勤务的。
有前款第(二)项行为、拒不改正的,在两年内不得被录取为国家公务员、国有企业职工,不得出国或者升学。
战时有第一款第(二)、(三)项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
第六十二条 现役军人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按照中央军事委员会的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战时逃离部队,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明知是逃离部队的军人布雇用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5、义务兵服役期间可享受哪些待遇?

(一)义务兵津贴费。义务兵每月可获津贴费550元,两年共计13200元;
(二)免费发放07式新式军服。两年服役期间可免费发放37种07式服装;
(三)免费食宿。陆军日前伙食费每人每天18.6元,两年约13578元,海军、空军更高。部队所住营房以楼房化、人性化为主,生活越居舒适;
(四)退伍费。服役满两年退役,可获退伍费和6个月的津贴费约3200元。
36、选取士官后的工资待遇如何?
初级士官(服役第三年至第八年)工资1800元-2600元,中级士官(服役第九年至第十六年)工资3000至4000元,高级士官(服役十七年以上)工资至少在4500元以上。此外,还享受每月基本工资的40.94%的住房公积金,退伍时一次性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