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处迎接预评估及党的“十七大”期间工作简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7-10-19   浏览次数:206
自开学以来,我处在校党政领导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加强了内部管理和队伍作风建设,加大了各项管理制度的执行力度,提高了自身思想认识,做到了公正文明执法,有效地避免了学校和师生的合法利益遭受不法侵害,至今为止,未发生任何重大不安全事故,为师生营造良好的科研、学习环境。整个学校及周边环境呈现出了一片和谐平安、稳定繁荣的景象。
  为了给“十七大”的召开营造一个良好的氛为,做好“十七大”及预评估期间的安保工作,9月18日下午,我处召开了迎接“十七大”暨预评估安保工作动员大会。会上,卢志勇处长指出,在“十七大”即将召开之际,在我校即将接受与评估之时,各科(队)要把确保党的十七大顺利召开作为当前义不容辞的重大政治责任和头等大事来对待,同时也要做好预评估时的安全保卫工作,要做到思想上重视重视再重视,组织上加强加强再加强,措施上落实落实再落实,从根本上保证绝对安全,万无一失。此外卢处长还在会上提出了四点要求,并希望各科(队)成员一定要牢记保卫处“纪律严明 忠于职守 关爱学生 服务教学”的宗旨,切实做好各项安全保卫工作。各科(队)负责人结合本职工作特点,对工作进行了具体分工,并作了表态行发言,他们一致表示将会以饱满的精神和高昂的斗志完成党的十七的安全保卫工作任务和我校预评估时的安全保卫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会再接再厉,为师生创造良好的科研、学习环境,努力营造和谐平安校园。
  由于准备充分,工作具体到人,责任明确,评估期间,我们的保卫工作不但受到了预评估专家组的一致好评。同时,也为即将召开的“十七大”营造了一个和谐、平安、稳定的良好氛围。
  国庆期间,由于前期工作布置到位,加上假前对相关安全知识的大力宣传,在假日期间,我校未发生任何不安全事故,全校师生度过了一个平安、祥和的欢愉假期。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的安保工作,我们还拟出台《关于在校内从事商业、服务业及其他经营活动的安全管理规定》、《宜春学院大型活动安全保卫工作暂行规定》、《宜春学院外来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宜春学院消防监督管理办法》、《宜春学院校门管理规定》、《宜春学院校门执勤管理规定》、《宜春学院校园交通管理规定》、《宜春学院治安管理处罚规定》等规章制度,以便规范管理,为评估营造平安、和谐的良好氛围。
  在这段时间,我们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着不足,与校党政领导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如校园宿舍时有偷盗现象发生。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会逐步完善各项工作,努力构建和谐平安校园,以良好的氛围迎接国家教育部12月对我校进行的本科教学水平评估。